[摘 要] 陳云是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開創者和奠基人之一,對我國經濟建設和經濟體制改革進行過諸多實踐探索和理論思考。他從中國國情和搞活經濟出發,探索社會主義經濟規律,創造性地作出社會主義時期必須有計劃和市場兩種經濟的論斷,與時俱進地提出社會主義經濟中要有意識地發揮和擴大市場調節作用,主張穩妥推進價格體系改革,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探索和建立奠定了實踐和思想基礎。
[關鍵詞] 陳云;改革;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發展市場經濟,是我們黨的一個偉大創舉。我國經濟發展獲得巨大成功的一個關鍵因素,就是我們既發揮了市場經濟的長處,又發揮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1]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認識演進和實踐過程中,陳云是黨內較早認識到社會主義經濟中市場作用的領導人之一。他長期主持財經工作,大膽提出諸多重要觀點,尤其是深入思考社會主義社會計劃和市場的關系,以及重視發揮價格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為推進市場化改革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的確立作出巨大貢獻。習近平總書記高度贊揚陳云對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貢獻:陳云同志在大規模經濟建設時期,積極探索社會主義經濟規律,創造性地提出建設規模要同國力相適應、在社會主義經濟中要有市場調節為補充等重要思想;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陳云又提出在社會主義經濟中要有意識地發揮和擴大市場調節作用,支持探索符合實際、充滿活力的社會主義經濟新體制。[2]
一、提出“三個主體、三個補充”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構想
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完成后,絕大部分私營工商業實行全行業公私合營。當時負責全國財經工作的陳云,在深入分析社會主義工商業改造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后,開始思考改造完成后應該實行什么樣的經濟制度或模式。這種模式既不同于資本主義,也不同于蘇聯實行的社會主義,而是適合于我國情況和人民需要的模式。
面對單一統一計劃下的經濟運行,陳云主張重要物資和供不應求的熱銷貨實行計劃分配,其余可以自由選購。他說:“既要實行計劃經濟,管好市場,反對投機倒把,又不要把市場搞死。不走這條路,我們又找不到其他更好的路。我看要試一下子,摸索一個時期,也許可能從中找出一條好的出路來。”[3]陳云從實際問題出發,提出了實行國家市場領導下的自由市場等政策主張。在1956年8月舉行的全國新公私合營企業工資會議上,他指出:“蘇聯的生產無論大小一律納入計劃,我們可否來個大計劃小自由,即在主要產品方面有計劃,對次要產品搞自由市場。這種自由市場是國家市場的補充,不是資本主義無政府狀態下的自由市場。”[4]他特別強調要適應中國的實際情況。幾天后,陳云在關于工商業改造的組織形式問題座談會上提出,要把市場搞活,提高生產者的積極性與適合人民市場的需要,再次重申自由市場的必要性。他指出:“過去只有國家市場,沒有自由市場,現在要有國家市場,也要有在國家市場領導下的自由市場。如果沒有這種自由市場,市場就會變死。這種自由市場不同于資本主義國家的自由市場,因為它不是盲目的市場,而是國家市場的助手。”[5]
緊接著,在黨的八大上,陳云針對社會主義改造后“集中過多、統得過死”等問題,及時提出糾正措施。他表示:“采取這些措施的結果,在我國出現的絕不會是資本主義的市場,而是適合于我國情況和人民需要的社會主義的市場。”[6]在前期思考的基礎上,陳云系統完整地概括了超越蘇聯模式、適合中國情況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基本構想:“我們的社會主義經濟的情況將是這樣:在工商業經營方面,國家經營和集體經營是工商業的主體,但是附有一定數量的個體經營。這種個體經營是國家經營和集體經營的補充。至于生產計劃方面,全國工農業產品的主要部分是按照計劃生產的,但是同時有一部分產品是按照市場變化而在國家計劃許可范圍內自由生產的。計劃生產是工農業生產的主體,按照市場變化而在國家計劃許可范圍內的自由生產是計劃生產的補充。”[9]陳云認為,按計劃生產經營的部分必須充分考慮市場的需求,按市場需求生產經營的部分作為補充不能離開國家計劃,在以國家市場為主體前提下,允許一定范圍內國家領導的自由市場不會影響社會主義。他進一步總結:“我國的市場,絕不會是資本主義的自由市場,而是社會主義的統一市場。在社會主義的統一市場里,國家市場是它的主體,但是附有一定范圍內國家領導的自由市場。這種自由市場,是在國家領導之下,作為國家市場的補充,因此它是社會主義統一市場的組成部分。”[7]這個論述概括起來就是“三個主體,三個補充”,這是陳云在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后提出的指導中國經濟運行的一個總綱。它主張計劃經濟下發揮市場作用,尊重價值規律,使企業擁有一定生產經營自主權,強調保留并積極發揮個體經營搞活市場的重要作用。這一構想突破了大一統的計劃模式,代表了黨在這一時期探索的正確方向。
陳云關于計劃經濟要有自由市場的政策主張,對國民經濟運行發揮了重要作用,并對上世紀80年代初的改革提供了指導。正如1981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所指出:要正確認識和處理計劃經濟和市場調節的關系。陳云在1956年說的按照市場變化在國家計劃許可范圍內的自由生產是計劃生產補充的意見,對當前改革仍然具有現實指導意義。[8]
二、作出社會主義時期必須有計劃經濟部分和市場調節部分兩種經濟的論斷
“三個主體、三個補充”的經濟體制構想雖未能付諸實施,但陳云依然堅持計劃經濟也要有自由市場的觀點,并進一步堅定和深化。這體現在他1979年3月起草的一份提綱《計劃與市場問題》中。此時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剛剛起步,陳云回顧了社會主義建設的經驗教訓,指出在建立計劃經濟體制的過程和經濟實踐中,“沒有根據已建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經驗和本國生產力發展的實際狀況對馬克思的原理加以發展”[10],這就導致長期以來蘇聯和中國的計劃工作制度中出現這樣的缺點:“只有‘有計劃按比例’這一條,沒有在社會主義制度下還必須有市場調節這一條。”[11]他在此解釋了市場調節的含義:“就是按價值規律調節,在經濟生活的某些方面可以用‘無政府’、‘盲目’生產的辦法來加以調節。”[12]計劃管得過多、過死,又缺少市場調節,為了克服這一弊端,陳云明確提出整個社會主義時期必須有兩種經濟——計劃經濟部分和市場調節部分。計劃經濟部分是指有計劃按比例的部分,是基本的主要的;市場調節部分是指不做計劃,只根據市場供應的變化進行生產,帶有盲目性調節的部分,是從屬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需的。陳云指出,由于“我們還不是有意識地認識到這兩種經濟同時并存的必然性和必要性,還沒有弄清這兩種經濟在不同部門應占的不同比例”[13],這就導致經濟運行出現兩個問題,即“該嚴的不嚴”和“該寬的不寬”。一方面,國民經濟中必須按比例發展的,沒有能夠真正按比例發展,如基本建設戰線太長,電力、運輸等先行部門非但不先行反而落后,原料工業與加工工業比例、鋼鐵工業內部比例、各工業部門之間比例失調,以及農業和工業比例失調;另一方面,應該適當擴大市場調節的方面又管得過死,比如計劃權力太集中,農業的非計劃部分太緊太死,地方財力真正機動的太少。[14]陳云認為計劃經濟和市場調節兩種經濟同時并存是遵循價值規律的要求,而“忽視了市場調節部分的另一后果是,同志們對價值規律的忽視,即思想上沒有‘利潤’這個概念。這是大少爺辦經濟,不是企業家辦經濟”[15]。陳云進一步指出:“在今后經濟的調整和體制的改革中,實際上計劃與市場這兩種經濟的比例的調整將占很大的比重。不一定計劃經濟部分愈增加,市場經濟部分所占絕對數額就愈縮小,可能是都相應地增加。”[16]
陳云的這份提綱是黨內最早以文字形式闡述計劃經濟體制下發揮市場調節作用的文獻,闡明了社會主義社會中計劃與市場的辯證關系,明確整個社會主義時期必須有這兩種經濟,在理論上確立了市場經濟在社會主義經濟制度中的應有地位,對當時引入市場調節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的實踐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后來陳云把這一思想概括為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1979年3月陳云擔任國務院財政委員會主任后,推動其計劃經濟和市場調節的思想逐步落到實處。
三、強調搞活經濟、市場調節要在計劃范圍內發揮作用,要加強中央的經濟權威
陳云積極推動改革開放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進行,對改革中擴大市場作用、尊重價值規律而取得的效果給予高度評價。他指出,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百貨商店里的東西多的很,‘賣方市場’正在變成‘買方市場’。群眾把票子拿在手里,好的就買,不好的就不買。這么好的形勢,很久以來沒有見過”[17]。因此,他主張“要繼續實行搞活經濟的政策,繼續發揮市場調節的作用”[18]。另一方面,陳云也提醒要防止在搞活經濟中出現擺脫國家計劃的傾向。1981年12月,陳云在出席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第一書記座談會講話中指出:“農業經濟也必須以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陳云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出現了“實行各種生產責任制以后,似乎農業可以不要計劃了”苗頭。他強調:“搞了生產責任制以后,包產到戶以后,計劃并不是不要了”,“不這樣做,八億農民的所謂自由,就會沖垮國家計劃”[19]。他主張市場調節在國家計劃范圍內靈活運用。1982年12月,陳云與出席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上海代表團部分代表座談,在高度評價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實行的搞活經濟政策后強調:“搞活經濟是在計劃指導下搞活,不是離開計劃的指導搞活。這就像鳥和籠子的關系一樣,鳥不能捏在手里,捏在手里會死,要讓它飛,但只能讓它在籠子里飛。沒有籠子,它就飛跑了。如果說鳥是搞活經濟的話,那末,籠子就是國家計劃。當然,‘籠子’大小要適當,該多大就多大。經濟活動不一定限于一個省、一個地區,在國家計劃指導下,也可以跨省跨地區,甚至不一定限于國內,也可以跨國跨洲。另外,‘籠子’本身也要經常調整,比如對五年計劃進行修改。但無論如何,總得有個‘籠子’。就是說,搞活經濟、市場調節,這些只能在計劃許可的范圍以內發揮作用,不能脫離開計劃的指導。”[20]他的有彈性的“鳥籠說”進一步闡明了計劃經濟和市場調節的辯證關系,這是陳云對計劃與市場關系問題思考的進一步深化。
可以看出,在這一階段,相較于市場調節,陳云的主張更強調計劃的重要性。這是他基于以往經驗教訓的總結,也是針對改革開放初期經濟形勢而提出的政策主張。陳云于新中國成立前夕受命于經濟困難之際,開始主管全國經濟工作,此后在歷經幾次冒進和幾次被迫調整后,陳云總結經濟實踐中的經驗教訓,堅持有計劃按比例和穩步發展的原則,使國民經濟得到持續穩定的增長。改革開放初期在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驗受挫、國有經濟改革停滯不前的情況下,中國改革實行了漸進式改革戰略,這一時期“經濟體制改革還只是試點,實行對外開放、對內搞活的政策也只是開始”[21]。在陳云看來,“對于經濟工作只能根據實際情況辦事,只能用經濟辦法管理經濟”[22]。1980年12月,陳云在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現在的經濟形勢是開國以來少有的很好的形勢,但也要看到不利的一面”,比如,“許多商品都在漲價,面相當大”,各地出現“盲目重復建設、以小擠大、以落后擠先進、以新廠擠老廠等”現象。[23]他認為,“按經濟規律辦事,這是好現象。我國以計劃經濟為主體的。對許多方面,在一定時期內,國家干預是必要的”。同時他強調:“我們要改革,但步子要穩。因為我們的改革,問題復雜,不能要求過急……要從試點著手,隨時總結經驗,也就是要‘摸著石頭過河’。”[24]他申明:“這絕對不是不要改革,而是要使改革有利于調整,也有利于改革本身的成功。”[25]陳云還提出用半年時間搞出一個設想,力求把計劃調節和市場調節結合起來,把市場搞活。[26]可見,他的主張雖然側重點在于計劃的指導作用,但其出發點和歸宿都是要改革、要搞活經濟。
陳云對計劃的側重強調不單單指計劃經濟或計劃手段,還蘊含著國家中長期規劃和宏觀調控的含義。1982年12月強調的“籠子”和“鳥”的關系,就是宏觀調控和微觀搞活的結合。他提出“籠子”大小要調整等,對“籠子”的解釋大到了“跨省跨地區”甚至是“跨國跨洲”。這里的“籠子”就是指戰略性規劃和宏觀控制。鳥在籠里飛,就是在宏觀管理下把微觀搞活。1985年9月,陳云在全國黨代表會議上指出:指令性計劃和指導性計劃“都要有計劃地運用各種經濟調節手段。指導性計劃并不等于市場調節。市場調節,即不作計劃,只根據市場供求的變化進行生產,即帶有盲目性的調節。計劃是宏觀控制的主要依據。搞好宏觀控制,才有利于搞活微觀,做到活而不亂”[27]。陳云認識到市場具有盲目性的特質,強調計劃和宏觀調控是搞活微觀的必要手段。
陳云還主張在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中要加強中央的經濟權威。1988年10月,陳云同中央負責人談話時指出:“中央的政治權威,要有中央的經濟權威作基礎。沒有中央的經濟權威,中央的政治權威是不鞏固的。”[28]他堅持,克服財政經濟遇到的困難,“必須加強和依靠黨的領導,特別是黨中央的核心領導作用”[29]。可見,陳云主張在改革中要加強中央的經濟權威和黨對經濟工作的全面領導,尤其是面對當時國際形勢復雜、國內經濟運行出現不穩定不協調的問題,面臨價格“雙軌制”下經濟秩序混亂的局面,只有加強中央的權威,確保中央政府能夠充分發揮其職能,才能堅持全國一盤棋和彌補市場盲目性的缺陷,以實現國家的發展戰略目標。
陳云的這些觀點,對在當時條件下解放思想,重視市場調節,沖破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的束縛,在黨中央的核心領導下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產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
四、注重發揮價格對資源配置、穩定民生的重要作用,主張穩妥推進價格機制轉型
陳云在長期主持財經工作中應對數次物價風波,如領導陜甘寧邊區平抑物價急劇上漲、新中國成立之初擊退物價飛漲風潮、“大躍進”后的經濟調整等。對于價格管理和改革,他通過歷史經驗的總結,強調價格應反映商品的價值和市場供求關系,堅持價格以民生穩定為核心,平衡改革力度與社會承受力。對計劃經濟價格扭曲導致資源配置低效,他主張通過改革調整使價格成為調節經濟的杠桿。例如改革開放之初提高農產品收購價、調整紡織品價格等措施,體現了他通過價格調整促進生產結構調整的思路。
對于市場化改革,陳云一直強調穩妥和謹慎。1984年10月,他在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上作書面發言,指出:“這幾年,我們的經濟發展比較順利,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也比較快,現在進行價格體系的改革,確實是有利時機。但是,改革的步驟一定要穩妥,務必不要讓人民群眾的實際收入因價格調整而降低。”[30]此時正值“內調外放、放調結合”的“雙軌制”價格改革思路形成實施之時,陳云不反對這一方案,但他強調要借鑒歷史經驗,穩步推進,要充分考慮民生和群眾的利益。
1988年,中央醞釀更大幅度的價格和工資改革,決定通過“價格闖關”,以短期內可控的通貨膨脹為代價,迅速理順價格體系。對物價大幅度上漲情況下進行價格改革,陳云表示質疑:“物價每年上漲百分之十,連漲五年,我打個很大問號。”“物價連續上漲百分之十,影響的面很大。”“物價上漲后不拿工資的農民怎么辦。”[31]陳云在與中央有關領導談話中,明確反對擬議中的價格、工資改革辦法:“每年物價上漲百分之十,辦不到。我是算賬派,腦子里有數目字。理順價格在你們有生之年理不順,財政補貼取消不了。”[32]陳云的意見在當時并未被采納。“物價闖關”的消息公布后,物價大幅度上漲,出現全國性搶購商品和擠兌銀行的風潮。價格改革不得不暫停,治理經濟環境和整頓經濟秩序成為當時的重點任務。對于這次價格改革,陳云在1988年10月同中央主要領導談話指出:“在我們這樣一個社會主義國家里,學習西方市場經濟的辦法,看來困難不少。你們正在摸索,摸索過程中碰到一些問題是難免的,還可以繼續摸索,并隨時總結經驗。”[33]他在“市場經濟”前特意加上“西方”二字,說明陳云認為經濟體制改革不能照搬西方,而是要從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的實際出發。
陳云對價格改革的指導始終堅持從國情出發、穩妥推進、民生為本的理念,為中國價格改革和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論指導,既推動了市場化進程,又保障了民生福祉和社會穩定。
五、結語
上述陳云對社會主義經濟運行模式和體制的思考和探索實踐,其實質是圍繞著如何處理政府與市場、宏觀調控和微觀搞活、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經濟等關系問題展開。這些正是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處理好的一系列重大關系問題。尤其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核心問題。我們黨經過長期探索和實踐,對社會主義和市場經濟的認識逐步深入,對政府和市場的關系認識也越來越深化。黨的十四大將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確立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并提出要“使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黨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都堅持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的定位并不斷深化。黨的十八大提出“更大程度更廣范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標志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進入一個新階段。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既要‘有效的市場’,也要‘有為的政府’,努力在實踐中破解這道經濟學上的世界性難題。”[34]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圍繞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重大關系,把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擺在突出位置。為了進一步更為科學地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需要在社會主義基本制度與市場經濟的結合上下功夫,市場發揮決定性作用的前提下,政府要管好那些市場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事情。只有使“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有機結合、相得益彰,才能實現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激發全社會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實現要素自由流動、資源有效配置和國民經濟暢通循環,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制度優勢轉化為高質量發展和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不竭動力。
注釋:
[1]《習近平關于社會主義經濟建設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7年,第64頁。
[2]習近平:《在紀念陳云同志誕辰110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15年6月13日。
[3]《陳云文選》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35頁。
[4]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陳云年譜》中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第475頁。
[5]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陳云文集》第三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99頁。
[6][7][8][10][11][12][13][14][15][16][17][18][19][20][23][24][25][27][28][29][30][33]《陳云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3、13、13、244、245、245、245、245-246、246、247、320、247、305-306、320、277-278、279、279、350、366、367、337、365頁。
[9][21][22][26]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陳云年譜》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第327、338、332、305頁。
[31][32]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陳云傳》(下),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1791-1792、1792頁。
[34]習近平:《不斷開拓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新境界》,《求是》2020年第16期。
(作者系中共福建省委黨史方志辦研究三處三級調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