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文化遺產作為紅色基因的物質載體,既是歷史的見證,更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動能。近年來,全國各地積極探索紅色文化遺產就地轉化的多元路徑,通過修繕革命舊址、打造紅色教育基地、開發沉浸式體驗項目等方式,推動紅色文化與鄉村發展深度融合。在此基礎上,借助數字化技術、文創開發及紅色旅游等創新形式,實現從傳統保護向活化利用的轉變。這種轉變不僅拓展了紅色文化遺產的利用方式,豐富了其利用途徑,同時還通過產業鏈延伸、品牌塑造與社區參與,激發了鄉村發展的內生動力,使紅色文化遺產在傳承紅色基因的同時,也為鄉村振興注入強大經濟活力,成為助力鄉村全面振興的新“引擎”。
紅色文化遺產與鄉村振興的內在關聯。紅色文化遺產與鄉村振興戰略具有天然的耦合性,二者在本質與目標上呈現出多維度的深度關聯。這種關聯不僅體現在空間分布上的重合,更表現為發展邏輯上的內在統一。
從歷史維度看,在我國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廣大農村地區作為革命運動的主要陣地,承載了革命力量的積蓄與發展。據統計,全國共有不可移動紅色文物3.6萬多處,其中大部分遍布于鄉村、山區。這些紅色資源與鄉村自然風貌、傳統建筑有機融合,形成了獨特的“紅色基因+鄉土肌理”復合空間,為鄉村振興提供了得天獨厚的發展基礎。
從價值屬性看,紅色文化遺產具有政治、經濟、文化等多重價值維度。在政治層面,其資政育人功能為鄉村治理提供精神指引。在經濟層面,通過旅游開發、文創產品等形式實現價值轉化,為鄉村產業振興注入新動能。在文化層面,作為革命精神傳承載體,能夠增強鄉村文化自信。這種多元價值體系使其成為連接鄉村歷史與未來的重要紐帶。
在目標導向上,紅色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與鄉村振興戰略高度一致。鄉村振興提出的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總要求,與紅色文化遺產產業化所帶動的多重效益相互促進。一方面,通過打造紅色教育基地、開發文創產品等方式,既保護了革命遺址,又帶動了當地就業增收。另一方面,紅色文化的傳播也促進了鄉風文明建設,為鄉村治理提供了精神動力。
從發展機制看,成功的實踐案例都注重建立多元主體參與的合作機制。通過“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方式,既保障了紅色文化遺產保護的公益性,又激發了市場活力。一些地區創新采用“紀念館+公司”管理模式,推動紅色資產資源集約化利用。有的地區建立利益共享機制,確保當地群眾從中受益。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入實施,紅色文化遺產的獨特價值會得到進一步彰顯,這些制度創新必將為可持續發展提供持久動力。
紅色文化遺產與鄉村振興的互動關系。紅色文化遺產與鄉村振興的融合并非人為嫁接,而是基于歷史、空間與發展目標的多重吻合。從歷史維度看,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以農村為根據地開展武裝斗爭,使革命活動與鄉村社會緊密結合,形成了遍布鄉村的革命舊址、遺址和紀念設施。這些紅色資源與鄉村的自然風貌、傳統建筑融為一體,使革命文物富集區成為鄉村振興的重點區域。
在目標方面,鄉村振興聚焦于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的全方位振興,而紅色文化遺產產業化能直接驅動產業升級、文化昌盛與生態改善。例如,紅色旅游的發展不僅帶動了鄉村經濟,還促進了基礎設施改善和鄉風文明建設。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要壯大農村各類專業人才和實用人才隊伍,而紅色文化遺產產業化過程中催生的紅色文化IP運營、文旅融合等新業態,恰好為鄉村培育了新型職業農民和文旅從業者,滿足了鄉村振興中的人才振興需求。
在實踐層面,革命文物產業化與鄉村振興形成優勢互補。一方面,革命文物的保護利用需要鄉村作為載體,而鄉村振興則依托紅色資源激活內生動力。例如,山東沂南紅嫂家鄉常山莊村通過“紅綠融合”模式,將“沂蒙紅嫂”紅色IP與綠色生態旅游結合,帶動當地就業和農產品銷售。另一方面,村民通過參與紅色旅游服務、文創開發等實現增收,推動鄉村治理從“外在規范”向“內在自覺”轉變。
由此來看,紅色文化遺產就地轉化的多元路徑表明,全國各地應根據資源稟賦、區位條件和市場需求,探索適合自身的發展道路。無論是紅色旅游還是文創開發,成功的關鍵都在于深入挖掘革命文物的價值內涵,創新表現形式和傳播方式,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
紅色文化遺產就地產業化賦能鄉村振興的路徑探索。紅色文化遺產就地產業化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構建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協同機制。
在基礎保障方面,首要任務是完善紅色文化遺產分級保護體系,建立數字化檔案庫,實現文物信息的永久保存和共享利用。同時要深入挖掘文物背后的歷史故事和精神內涵,如江西樂安對紅軍標語的系統整理和數字化保護,既保存了珍貴史料,又為后續開發奠定了基礎。
在活化利用方面,要推動紅色文化遺產與現代科技深度融合。通過VR/AR技術還原歷史場景,開發沉浸式體驗項目。同時,運用大數據分析游客偏好,精準設計紅色旅游線路。此外,還要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紅色文化品牌,如“沂蒙精神”等,形成獨特的文化標識。
在產業化運作上,需要創新模式。在產業鏈構建上,可借鑒“紅色IP+”模式,開發系列文創產品。在治理機制上,可采用“管委會+運營公司”模式,管委會負責文物保護監管,運營公司負責市場化運作,吸納村民入股,既解決了資金問題,又保障了村民收益。同時,還要出臺專項扶持政策,在土地、稅收、融資等方面給予優惠,并設立專項基金,支持紅色文創產品研發和人才培養。
在組織建設方面,要根據資源特點分類施策。對遺址類資源,可推行“村景合一”管理模式,由村“兩委”兼任景區管委會成員。通過這種模式,可實現村級組織與景區管理機構的有機融合。對非物質類資源,建議成立專門保護中心,統籌研究、保護和開發工作,開發系列文化產品。同時,還要加強村民技能培訓,培育本土講解員、手工藝人等專業人才,形成“保護——開發——共享”的良性機制,為鄉村振興提供持續動力。
